(中央社記者葉子綱雲林縣19日電)雲林縣稅務局今天表示,身心障礙者享受免稅優惠更便利,牌照稅減免期間將會主動展延。

雲林縣稅務局指出,與雲林縣政府社會處建立聯繫管道,已核准減免使用牌照稅在案的身心障礙者,日後重新鑑定換發身障證明,社會處會將新資料轉送稅務局,辦理展延免稅核准,不必再補件。

稅務局統計,雲林縣身障免稅車約3萬2000多輛,每年減免的使用牌照稅約新台幣3億1000多萬元,是政府提供給身障者的主要福利之一。

過去身障者除了第一次取得殘障證明、或買車後需洽雲林縣稅務局申請減免使用牌照稅外,每次身障證明到期重新鑑定,在取得新的身障證明後,還要到稅務局或代收的公所補件,才能延長免稅的有效期間。

但是稅務局提醒,如有購買新車,且原來申請的免稅車已過戶或報廢;或是新車的排氣量比原來的免稅車大,可優惠的稅額較高(最多優惠2400C.C.),一定要重新提出新車的免稅申請,經稅務局核定,才能享有減免牌照稅的福利。1051119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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